温岭市教育局废旧物资公开转让公告

2025-12-03 15:30:57 1

受温岭市教育局委托,本公司将对其拥有的废旧物资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转让标的:温岭市教育局废旧物资(1209台电脑主机、1093台电脑显示器),详见-附件,附件仅供参考,不保证零配件完整,标的以实物现状为主,整体转让。

2、转让方式:网络竞价。

3、竞价起始价:人民币7.13万元整(不设保留价)。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5、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转让价款须在2025年12月17日前付清。

注:转让方开具浙江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给受让方;

二、竞价申请方资格条件及审核方式:

1、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2、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三、网上报名网址及保证金交纳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下午4:00整。

2、网上报名网址: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或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www.wlcqjy.com)。

3、网络报名手续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的“办事指南”《产权网络竞价竞买方操作手册》。

4、竞价方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时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交纳必须在2025年12月9日下午4: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竞价保证金以竞价方的账户(须上级企业账户转账的除外)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竞价资格(由于银行系统与竞价系统数据交换一般1小时一次,建议尽量在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前2个小时交纳,以便竞价方自行及时查看)。

户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温岭市产权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不支持智能转账,单位交纳竞价保证金时请选择普通转账)  。

竞价方交纳竞价保证金时如遇须上级企业账户转入,请及时联系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地踏勘时间、地点及联系

1、实地踏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的工作时间(竞价方实地踏勘前请自行联系转让方确定时间)。

2、实地踏勘地点及联系人:

箬横中学             赖老师15381862823

长屿小学             朱老师18668630667

箬横小学             林老师13705865901

方城小学             黄老师13586228205

横峰小学             连老师13736263051

箬横镇贯庄中学         王老师13586135568

温峤二小             丁老师13958668302

新河小学             蔡老师13989632521

松门中学             李老师13019601612

温岭市第四中学         管老师13606671187

温岭市锦园小学         金老师13505867101

滨海小学             潘老师13867656116

职业中专             毛老师15381862823

教育局                   黄老师13989608577

五、网络竞价时间: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自由报价+限时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上午9:30至9:55止。

限时报价时间:2025年12月10上午9:55开始。

六、资格审核:

竞得方在竞价结束后,应于20251212日前向转让方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如审核通过,转让方出具《资格审核结果确认函》。如竞得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不符合本次竞价应具备的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价结果,且竞得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项目作竞价失败处理,重新竞价。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4)转让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特别提醒:

(1)标的实物现状竞价方应咨询转让方并现场实地勘察,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现场实地踏勘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将被认为对本标的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2)受让方需自行承担提取转让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运输等)。受让方处置标的时必须遵守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其他事项:

1、转让方有权在报名截止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转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的原因,本公司及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价方自负,竞价方不得向转让方和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2、未竞得标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后统一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

3、竞价方竞得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佣金。佣金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价会资料》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

4、如因竞得方原因导致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的,转让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由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相关竟价保证金退至转让方账户。

5、《产权网络竞价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6、本系统适合在电脑端操作,未做手机端适配。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网络竞价规定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查看,或来人来电咨询。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50号(质监大楼)6楼,电话:0576-86208413。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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